危险废物HW08,代码:900-249-08
主要包含;其他生产,销售,使用过程总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。
【来源行业】
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16版),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来源于石油开采、天然气开采、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以及其他相关行业,主要包括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,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和含油污泥,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,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,金属轧制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,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,以及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。
【危险特性】
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有多环芳烃(PAHs)、苯系物、重金属等多种有毒性物质,如随意倾倒不仅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,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。如果把废矿物油倒入土壤,可导致植物死亡,被污染土壤内微生物灭绝。废矿物油内的有毒物质可通过人体和动物的表皮渗透到血液中,并在体内积累,会导致各种细胞丧失正常功能,是公认的致癌和致突变化合物。